(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48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果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4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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