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15:0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9,644,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312%。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