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朝阳市国资委拟将其所持有的凌钢集团7%股权无偿划转至鞍钢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鞍钢集团将持有凌钢集团56%股权,从而通过凌钢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36.97%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凌钢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54,357,26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97%。朝阳市国资委持有凌钢集团41%股权,并通过受托表决权方式取得辽宁省财政厅持有的凌钢集团10%表决权,合计拥有凌钢集团51%表决权,为凌钢集团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鞍钢集团持有凌钢集团56%股权,朝阳市国资委和辽宁省财政厅合计持有凌钢集团44%股权,鞍钢集团成为凌钢集团的控股股东。鞍钢集团通过凌钢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054,357,26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97%。
2024年10月10日,朝阳市国资委与鞍钢集团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应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到的必要之批准、核准、备案、许可等审批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凌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1,054,357,266股股份中,242,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鞍钢集团成为凌钢集团的控股股东。鞍钢集团通过凌钢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054,357,26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97%,鞍钢集团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