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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 有方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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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方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经东莞有方内部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在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0 . 5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东莞有方内部股东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公司名称: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3892618P,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号楼 4401室,法定代表人:王慷,注册资本:9,199.4495万元,成立时间:2006年 10月 18日。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资产总额 156,923.42万元,负债总额 82,228.79万元,净资产 74,694.63万元,营业收入 93,192.49万元,净利润 -3,843.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4,980.13万元;2024年半年报资产总额 171,472.54万元,负债总额 88,427.61万元,净资产 83,044.93万元,营业收入 176,351.17万元,净利润 8,159.2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7,796.10万元。

保证范围: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正常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展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由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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