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61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转债 2024年付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天能转债(债券代码:123071)将于 2024年 10月 21日支付 2023年 10 月 21日至 2024年 10月 20日期间的利息,每 10张“天能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16.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18日。
3、除息日:2024年 10月 21日。
4、付息日:2024年 10月 21日。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3年 10月 21日至 2024年 10 月 20日,票面利率为 1.60%。
6、“天能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0月 18日,截至 2024 年 10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能转债”持有人 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4年 10月 18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2.50%。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 10月 2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将于 2024年 10月 21日支付 2023 年 10月 21日至 2024年 10月 20日的利息。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天能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3年 10月 21日至 2024年 10月 20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1.60%,本次付 息每 10张“天能转债”(面值 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16.00元(含 税)。
1、对于持有“天能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 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12.80元;
2、对于持有“天能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 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和《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 际每 10张派发利息 16.00元;
3、对于持有“天能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张派发利息 16.00元, 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18日
2、除息日:2024年 10月 21日
3、付息日:2024年 10月 21日
付息对象:
截至 2024年 10月 1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天能转债”持有人。
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