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4日在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18幢公司515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施敏律师、李玲玲律师出席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在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18幢公司51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2,138,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1,475,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63,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7%。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系统,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964,844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577%;反对476,769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05%;弃权15,62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8%。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15,2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21%;反对307,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8%;弃权15,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