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3年 11月 15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回购资金总额,以不高于 32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58,876股。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 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后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6,703,37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58,876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164,744,502股,以此计算,应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2,372,251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股利=5.00元÷10股=0.50元/股(含税)。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4,744,502股×0.50元/股)÷166,703,378股≈0.4941元/股(含税)。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20.82-0.4941)÷(1+0)=20.3259元/股(含税)。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20.82-0.5000)÷(1+0)=20.3200元/股(含税)。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即|20.3200元/股-20.3259元/股|÷20.3200元/股≈0.0290%<1%。
因此,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