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目星: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9,6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523,023.38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8月 19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0,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使用31,052.30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开设了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募投项目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 | --- | --- | --- | |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 |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部新区支行 | 1001300001228280 | |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 | 中信银行江门分行 | 8110901011701774241 |
公司、成都海目星、江门海目星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为: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特定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协议还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账户管理、监督机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