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特新材: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7.3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7.32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 10月 15日。
2024年 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024年 6月 20日起,因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7.37元/股。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67,813,73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860,0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66,953,735股。以上述实际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数为基数,2024年半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47,686.75元(含税)。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7.3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7.32元/股(含),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公司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6,953,735×0.05÷167,813,735≈0.0497元/股。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7.37-0.0497≈27.32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