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作为拓普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拓普集团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拓普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972,641.53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4,826,899.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8,437,798.43元。
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及自有资金方式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付款申请、款项支付、建立明细台账、等额划转及保荐人核查等步骤。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拓普集团本次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