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6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将其持有的 17,000,000 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登记,占其所持股份的 15.76%,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质押起始日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质押到期日为 9999 年 1 月 1 日,质权人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质押用途为补充关联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1,050,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 104,403,244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79.67%,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4%。
本次质押用于关联公司生产经营,并非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上述股东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与股东的经营独立分开,上述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没有影响。上述股东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