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制定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一、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制定本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4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 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2. 采用现金、或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 每年进行年度股利分配,可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或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 每年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5. 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 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的预案。 2. 独立董事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须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或通过征集投票权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条件。 4.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事项。
五、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