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照宏))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孙照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后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或对外公告,并承诺如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时,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