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规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审会计师提交定稿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审计委员会在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