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04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5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17|-|2024/10/18|2024/10/18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9月 13日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当前总股本 225,204,580股扣除公司回购的股份后应分配股数 222,803,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140,164.00元(含税)。 (2)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95)。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17|-|2024/10/18|2024/10/18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吴桂谦先生、实际控制人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和吴滨华女士所持股份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5元。 (3)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45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