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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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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年10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其向林志雄先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5日、2024年9月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博商通与林志雄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相关协议,大博商通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2,803,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林志雄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林志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203,902股,占公司总股本20.82%。

2024年 10月 11日,公司收到大博商通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4年 10月 10日。

|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大博商通 | 179,928,000 | 43.46 | 97,124,098 | 23.46 | | 林志雄 | 3,400,000 | 0.82 | 86,203,902 | 20.82 | | 合计 | 183,328,000 | 44.28 | 183,328,000 | 44.28 |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博商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内部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出让方大博商通和受让方林志雄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受让方林志雄先生在受让股份后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要求,在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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