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48号
致: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7,349,8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83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