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二、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三、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A股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年 10月 11日,并同意以 4.26元/股的价格向 2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09万股 A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