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8%。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