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9日、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达到披露标准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达到披露标准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