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49636 债券简称:21冀东0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将于 2024年 10月 14日支付 2023年 10月 13日至 2024年 10月 12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1冀东 02。
3、债券代码:149636。
4、发行总额:10亿元。
5、债券期限:5年,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限内票面利率为 3.57%。
8、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付息日:2022年至 2026年每年 10月 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付息方案: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57%,每手(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5.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28.5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35.70元。
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11日。
2、债券付息日:2024年 10月 14日。
3、债券除息日:2024年 10月 14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24%。
5、下一付息期起始日:2024年 10月 13日。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年 11月 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 2018年 11月 7日起至 2021年 11月 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 10月 27日,国务院常委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年 12月 31日。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