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由副董事长金力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57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6,903,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网络投票股东共25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900,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融资担保的议案》; 5.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 6.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