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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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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4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现场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9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9,886,483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48,924,583股,反对772,600股,弃权189,300股。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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