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8日发布了会议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1908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2,038,502,2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6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6人,代表股份数159,255,3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600%。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决议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全部议案,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单独计票。
1、关于选举张曼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16,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6%。
2、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059,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
3、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605,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0%。
4、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4,164,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5%。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