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琼晋律法字[2024]第418号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15:00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4楼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44人,代表股份2,781,447,7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79,427,797股的64.9958%。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全部议案,即“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累积投票得票数2,776,170,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2%。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