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星帅尔: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星帅尔控股股东、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要约收购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星帅尔控股股东、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要约收购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楼佳豪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楼勇伟先生之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丽娟女士之孙,在 2024年 10月 8日至 2024年 10月 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01,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陈丽娟、楼勇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为 128,028,541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41.85%,陈丽娟、楼勇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星帅尔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