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奥瑞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于⒛24年 10月 10日收到贵司发来的 《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问询函》,经自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截至本回函出具日,我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司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我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