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2024-06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0月 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 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7,070,7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90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A股 516,451,405 99.8802 550,700 0.1065 68,600 0.013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5,466,105 98.6562 550,700 1.1950 68,600 0.1488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步勇、王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