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亚太股份拟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截至 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 --- | --- | --- | | 年产 15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底盘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 40,179.08 | 26,560.80 | | 年产 100万套汽车制动系统电子控制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 58,058.27 | 630.70 | | 合计 | 98,237.35 | 27,191.50 |
截至 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 271,914,951.1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865,903,316.4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411,388.93元、理财产品收益 155,041,919.80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8,575.19元)。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包括: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结算资料提交付款申请单,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财务部每月统计募投项目中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情况,建立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财务部每月发起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审批流程,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完成审批后方可进行置换;财务部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信息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