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调整等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相比2021年度增长率为83.1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0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03元/股调整为2.77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