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重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议事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应坚持权责法定、透明、统一,把握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董事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谨慎履职。董事候选人若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等情形不得被提名。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应积极推动内部制度制订和完善,确保董事会工作依法正常开展。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