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行权等待期内出现离职等情形,需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鉴于在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 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身份要求。根据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8.4965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具备行权条件的 7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比例为 30%,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7.0422万份,行权价格为 42.404元/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在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 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身份要求。根据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8.4965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钧达股份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