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4-092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根据前期中标公示内容及相关联合体协议关于相关方合同工作量的约定,公司本次实际涉及的合同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 70%,并对应相应的 收益。同时,根据合同约定,“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 基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的合作期限均为确定期限(7年或 8年)+不确 定期限的模式,是否续签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乙方一(联合体牵头方):深证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二(联合体成员):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三(联合体成员):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 预估框架总合同(含税):人民币 408,623.376623万元
合同范围:提供数据中心机电相关配套服务,具体为:充分满足甲方 IDC基础业务及 IDC增值业务发展的需要【160】MW的 IT基础资源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DC基础资源服务、IDC维护服务。
服务期限:第一次批次:自 2025年 1月 1日起至 2034年 12月 31日止,除非本协议另 有约定,自 2032年 12月 31日起,甲方有权提前三十(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 乙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即 2025年 1月 1日起至 2032年 12月 30 日为确定的期限,2032年 12月 31日至 2034年 12月 31日为不确定的期限; 第二批次:自 2025年 4月 1日起至 2035年 3月 31日止,除非本协议另有 约定,自 2033年 3月 31日起,甲方有权提前三十(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 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即 2025年 4月 1日起至 2033年 3月 30日为 确定的期限,2033年 3月 31日至 2035年 5月 31日为不确定的期限; 第三批次:自 2025年 7月 1日起至 2035年 6月 30日止,除非本协议另有 约定,自 2033年 6月 30日起,甲方有权提前三十(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 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即 2025年 7月 1日起至 2033年 6月 29日为 确定的期限,2033年 6月 30日至 2035年 6月 30日为不确定的期限。
违约责任:(1)除本协议“违约与赔偿”约定外,双方还应遵守本条及相关附件中的违约赔偿条款约定。(2)乙方应配合甲方按项目终验交付时间排定项目进度计划,并认真分析机电和场地土建总包单位配合交叉作业时间及工序要求,在土建封顶前与甲方及场地土建总包单位沟通协商,争取分区分阶段开展工作,尽早进场,确保严格按照项目交付时间完成交付。项目整体交付延期或未按照每期进度目标要求的初验和终验时间完成验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万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合同金额为 408,623.376623万元,根据合同执行的服务期限,将对公司未来营收产生较大影响,具体对未来每年的营收影响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