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08日(星期二)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号信雅达国际 1号楼 30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连长云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6人,代表股份 317,402,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75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4人,代表股份 19,356,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55%。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223,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85%;反对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2%;弃权 49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77,8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086%;反对68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45%;弃权 493,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吴婧、叶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