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气”)股票 306,150,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1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质押后,蓝天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 163,446,000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53.39%,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3%。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46,760,000股。蓝天集团、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210,206,000股,占蓝天集团、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9.56%,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62%。近日,公司收到蓝天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蓝天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5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蓝天集团|是|540万股|是,无限售流通股|否|2024年 9月 26日|提款日起12个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1.76%|0.76%|购买原材料|
蓝天集团|306,150,384|43.14%|158,046,000|163,446,000|53.39%|23.03%|0|0|0|0|| 李新华|46,760,000|6.59%|46,760,000|46,760,000|100.00%|6.59%|0|0|0|0|| 合计|352,910,384|49.73%|204,806,000|210,206,000|59.56%|29.62%|0|0|0|0|
蓝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华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1,95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5%,对应的融资额为4.8亿元;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为8,5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1%,对应的融资额为6.8199亿元。蓝天集团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持有股份分红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控股股东蓝天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1)控股股东蓝天集团质押股份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2)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本次股权质押是限售流通股的质押,蓝天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目前不会影响蓝天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蓝天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蓝天集团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3)控股股东蓝天集团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