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审批使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50,000万元;投资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9月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包括多个产品,涉及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产品类型包括保本浮动收益型和货币式T+1净值型理财,委托理财金额从1,000万元到20,000万元不等,预计年化收益率从0.95%-2.7%不等,起始日期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7日,到期日从T+1至2024年12月26日。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方面,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常见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专人跟踪、内部监督、外部审计等措施。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33,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