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合计持有 115,485,34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发行,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增持公司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