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淮汽车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司 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鉴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较小,且已全部清偿,2020年 4月 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予以口头警示。 2、2021年 3月 17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对与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合作车型的业务,由总额法确认收入更正为净额法确认收入,并对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上述更正系为更好反映公司业务情况,发生错误系对规则的理解偏差,无虚增收入的故意且已及时更正。2021年 4月 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和时任财务总监予以口头警示。 3、因公司在官网发布相关信息,未准确完整地说明与华为合作的相关事宜,未充分提示风险,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及时公告澄清,且市场影响相对较小,2023年 12月 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