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39号
致: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2024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律师参加现场会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法律意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0,72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296%。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26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3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159%;网络投票股东11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1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38%。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