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审批权限方面,单次或连续12个月用于委托理财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占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一定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方案的前期论证、调研,对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公司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财务部门每季度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委托理财情况,每半年度结束后编制委托理财报告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为降低委托理财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也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