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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 晶华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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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晶华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 权益总数:935.875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2%
  • 首次授予:748.70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9%
  • 预留授予:187.175万股(份),预留比例2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授予数量:463.50万股 - 首次授予:370.80万股 - 预留授予:92.70万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授予数量:472.375万份 - 首次授予:377.90万份 - 预留授予:94.475万份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4.24元/股 - 股票期权:8.47元/股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123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目标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会计处理: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授予日至解除限售日/行权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权利义务: - 公司具有对本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 - 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并监督和审核激励对象是否具有继续解除限售/行权的资格

激励对象权利义务: - 按照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解除限售/行权前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异动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时,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 - 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退休等情况时,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争议解决: -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争议或纠纷通过协商、沟通解决,或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若60日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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