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任职的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2024年公司净利润目标值2,000万元,触发值1,600万元; - 2025年公司净利润目标值3,000万元,触发值2,400万元。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2025年公司净利润目标值3,000万元,触发值2,400万元; - 2026年公司净利润目标值4,000万元,触发值3,200万元。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每年度一次。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