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因公司 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三)款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4年 5月 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正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针对公司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核查的情况,前期公司已三次书面发函,向控股股东确认相关资金流向涉及的主体是否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并多次致电沟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任何结论性的回复意见。
公司在本季度已实施完成的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中,将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调整为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即其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视后续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的情况向其支付或由公司收回。控股股东已明确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落实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无法按照监管规定进行彻底整改的,公司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