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时代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专项核查函的专项核查报告)
6-20-13-1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专项核查函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审计了发行人 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及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度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至 2023年 6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资金自动划转归集至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况。2023年 6月后,公司提高了下属控股子公司自动归集银行账户的留底额度,至今未触发自动归集的情形。
发行人针对资金自动归集采取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公司风险控制等措施。青岛博锐工商银行账户在 2023年 6月后提高了留底额度至 1亿元,基本无触发自动归集的可能。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未触发自动归集的情况。
公司进一步整改措施包括关闭青岛博锐工商银行账户自动归集功能、完善公司内部关于防范资金自动归集情形的管理办法。青岛博锐已退出中车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池体系,银行账户已不存在资金自动归集功能。公司已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禁止发行人及下属分子公司银行账户开通与财务公司发生资金自动归集业务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