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24元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14|-|2024/10/15|2024/10/15|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98,647,4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367,539.98元。自行发放对象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4元(含税)。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于持有公司 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16元。(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 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16元。(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4元(含税)。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1762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