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对子公司土地及附属资产有偿回收的进展公告)
2024年 9月 29日,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收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收购费用总额的 80%,计 50,817,825.00元。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将位于龙游县模环乡北斗大道 1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交由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偿收购。最后经协商确定收购费用总额为66,522,281.00元。2024年 9月29日,恒鑫电力收到新北开发支付的收购费用总额的 80%,计 50,817,825.00元,截止本公告日,恒鑫电力累计收到 50,817,825.00元,尚余 15,704,456.00元将于恒鑫电力在完成协议约定的厂区所有设备、物资等全部资产及人员搬迁腾空工作,结清各类相关费用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含在建工程相关资料)支付。本次交易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预计将会对本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需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核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公司资源优化配置,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恒鑫电力相关资产的出售不涉及公司管理层的变动,不涉及相关人员安置,目前仅有旧厂区 4号车间出租给关联方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使用。本次标的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