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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 宁波建工关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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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波建工关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拟对交投集团2019年做出的避免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建工”“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通商集团2020年做出的避免与宁波建工同业竞争的承诺中部分条款进行延期变更,不涉及对原承诺内容的变更。

交投集团、通商集团承诺将在 2024年 10月 24日前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交投集团 2019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宁波建工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除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外,将在公司取得宁波建工控制权之日起5年内整合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重合业务。 3、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宁波建工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宁波建工或其附属企业。 4、保证绝不利用对宁波建工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宁波建工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5、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

交投集团 2019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二)》内容如下: (1)公司将积极督促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工集团”)等公司完成市政工程相关的法律主体、资产及业务的整合工作,并积极督促交工集团等公司努力提高市政工程相关业务的经营业绩。 (2)在适当时机,公司将市政工程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若届时未能注入,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妥善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最迟不超过2024年 10月 24日。

通商集团 2020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除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外,将避免新增任何与宁波建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并将积极督促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工集团”)等公司完成其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重合业务的整合工作,最迟不超过 2024年 10月 24日解决同业竞争事项。 3、在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宁波建工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提供给宁波建工或其附属企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4、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5、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

由于宁波交工体量较大,相关重组工作涉及面较广,预计将无法在 2024年 10月 24日前完成本次重组。

交投集团、通商集团结合本次重组的进展,拟对原承诺进行延期,变更如下: | 原承诺函名称|原承诺内容|变更后承诺内容| | ---|---|---| | 交投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外,本公司将避免新增任何与宁波建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并将在公司取得宁波建工控制权之日起5年内整合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重合业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外,本公司将避免新增任何与宁波建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并将在2026年 10月 24日前整合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重合业务。| | 交投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二)》|(2)在适当时机,公司将市政工程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若届时未能注入,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妥善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最迟不超过 2024年 10月 24日。|(2)在适当时机,公司将市政工程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若届时未能注入,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妥善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最迟不超过 2026年 10月 24日。| | 通商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除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外,本公司将避免新增任何与宁波建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并将积极督促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工集团”)等公司完成其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重合业务的整合工作,最迟不超过 2024年 10月 24日解决同业竞争事项。|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除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外,本公司将避免新增任何与宁波建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并将积极督促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工集团”)等公司完成其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重合业务的整合工作,最迟不超过 2026年 10月 24日解决同业竞争事项。|

除上述内容外,交投集团变更后的承诺将与其 2019年承诺函所承诺之内容保持一致,通商集团变更后的承诺将与其 2020年承诺函所承诺之内容保持一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2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2名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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