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并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 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2023年 8月,财政部发布暂行规定,2024年 1月 1日正式实施,使得原用于形成企业数据资源资产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得以确认为企业存货或无形资产,标志着我国在数据资源资产入表领域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令相关企业资产负债与成本费用结构得到同步改善,激励企业快速实现数字化转型,拥抱数据要素市场。
为了积极拥抱新政策、创新公司的商业模式,公司开展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现已形成“家庭互联网视频类应用区域运营策略分析数据集”数据体量约 1G、2.3亿条,该数据集已于 9月 13日取得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后续,将形成该数据资产确权评估及会计处理意见。预计本年 7-12月,本项目形成数据资源资产(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合计约 460万元,同步减少公司相关成本费用,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数据权属鉴证、合规评估、质量评估、登记结算等费用。
由于本次资产入表涉及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为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公司对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公司适用于数据资产的业务需求和公司的战略转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结构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公司数字化转型,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助力于公司数字化转型和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