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投资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战略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投资规划部门为战略投资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必要时可邀请专业人士列席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并需遵守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