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556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46.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920.00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5.83%。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2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